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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日本首相也可以解散议会, 提前大选 

来源:日本学刊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08

9月25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召开记者会,宣布将在本月28日召开的临时国会上解散众议院,提前举行大选。大选预计在10月10日发布公告、22日进行投计票。

自2012年12月以来已连续执政四年有余的安倍晋三内阁呈现长期执政趋势。这促使国内外学术界更加关注“日本首相更迭”问题。

一、日本首相更迭的制度规定

作为一种政体,议会内阁制的重要特征是:首相由国会选举产生,内阁对国会负责。“负责”的意思,就是内阁若失去国会的信任就必须总辞职。为此,日本学者将内阁存续的必要条件归结为“众议院的多数支持”和“执政党的支持”,将首相辞职的制度性理由归结为“众议院选举败北”“不信任案获得通过”“参议院选举败北”“党首选举败北”“自发辞职”。

在日本,“内阁不信任案获得通过”往往导致内阁解散众议院举行大选,且首相“自发辞职”也是在面临各种选举压力的情况下做出的决断。因此,可以基于“选举制度”的视角来探讨日本首相更迭的相关制度规定。《日本国宪法》明确规定唯有众议院才拥有首相提名的最终决定权。但在实际的政治运作过程中,除了众议院选举之外,党首选举与参议院选举也成为影响首相更迭的重要制度要素。

第一,由于日本实行议会内阁制,众议院选举是决定首相更迭的宪法规定。日本国会由众参两院组成,首相经国会决议在国会议员中提名,但众议院拥有最终决定权。由于选举结果在宪法意义上决定着内阁进退与首相去留,所以,众议院选举在日本又被称为“大选”或“总选举”。

第二,由于执政党实行“总裁、首相一体制”,党首选举是决定首相更迭的党章规定。议会内阁制是以政党为核心来运转的。一个政党如果在国会中占据半数以上议席,其党首就自然而然成为首相人选;只要首相所属的执政党能够在选举中持续获胜,首相任期在理论上便不受限制。

第三,由于日本实行“两院均衡”的国会立法,参议院选举是决定首相更迭的执政惯例。与众议院不同,日本参议院的议员任期为六年,每隔三年改选议员的半数,且不能提前解散举行选举,故参议院选举被称为“定期选举”。

日本首相在任职期间需要历经众议院选举、党首选举与参议院选举的“三重”考验,这是一种“选上加选,再加选”的制度设计,加之众议院提前解散与党首剩余任期较短等,均成为诱发首相更迭频繁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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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本首相更迭的行为主体

在日本首相更迭的政治过程中,派阀领袖是最核心的行为主体,党首选举与派阀政治共生,且社会传媒影响内阁存续。

第一,首相人选大多来自派阀领袖。派阀领袖是日本首相人选的有力竞争者。在日本,若想成为首相就必须先成为执政党派阀领袖,派阀领袖是成功竞选首相的前提条件与必要条件。

第二,派阀势力往往决定首相当选。在自民党执政框架下,党总裁选举是实质上的“首相选举”,“国会上的首相指名选举就只不过是追认执政党党首为首相的仪式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讲,唯有自民党总裁选举才是我国最高权力的产生过程”。

第三,社会传媒通常影响内阁存续。社会传媒在现代政治中占据重要地位,常被视为与立法、行政、司法并列的“第四权力”。日本社会传媒参与政治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对政治事务的报道与评论、对政治家的采访与报道、对政治丑闻的揭露和连续报道等。于是,通过影响大众舆论,社会传媒在内阁存续及首相更迭的政治过程中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力。

三、日本首相更迭的政治生态

日本首相更迭,是在“特定”的政治生态环境下生成与演进的。此种“特定”,更多地体现在不同历史阶段内阁所处的政策环境不同。冷战时期,自民党政权所处的政策环境为冷战结构与日美安保体制、经济增长结构与社会安心意识;冷战后,其政策环境为国际环境变化、经济增长终结与泡沫经济崩溃、社会不安意识。内阁存续与否,关键在其施政能否满足政策环境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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